2010年1月17日

52条“城中村”整体拆除重建

52条“城中村”整体拆除重建

大洋新闻 时间: 2010-01-17 来源: 广州日报 作者: 舒涓

广州3~5年完成旧城成片

重建和“城中村”全面改造

广州市日前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推进“三旧”改造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遵循政府主导、市场参与的原则,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“三旧”(主要是旧城区、城中村、旧厂房)改造,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的旧城成片重建改造工作,基本完成杨箕、琶洲、冼村、石牌、三元里等52条“城中村”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的全面改造工作,以及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旧厂房搬迁改造工作。为加快推进“三旧”改造,相关实施意见还提出了税费减免和返还等一系列优惠政策。

旧城区

拆(成片重建模式)

改(零散改造模式)

留(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模式)

实行多种补偿安置方式,先安置、后改造。

调整限价商品住房现行销售范围,各区政府可收购适配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,供动迁居民选择安置。

九成居民同意方可改造

越秀、海珠、荔湾、天河、白云、黄埔的旧城区将采取三种改造模式:拆(成片重建模式)、改(零散改造模式)、留(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模式)。

旧城更新改造范围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,试行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,增加一定的改造奖励、套型面积补贴和搬迁奖励,实行多种补偿安置方式,“先安置、后改造”。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、本区域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异地安置3种补偿安置方式。

异地安置社区建设过渡期内,市、区各部门应统筹使用好各种政府存量房源,调整限价商品住房现行销售范围,将适配的房源优先用于旧城更新改造拆迁安置。各区政府可收购适配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,供动迁居民选择安置。

试行旧城更新改造事前征询制度,开展两轮征询: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愿,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%以上的,方可启动改造,并办理地块改造前期手续。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,在规定时间内,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/3以上的,方可具体实施拆迁。

“城中村”(旧村)

全面改造的“城中村”将农民转为居民,土地转为国有。抓紧实现改造改制后居民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。

“城中村”保留的部分建筑物,经全面整治且通过市“三旧”改造办公室审查的,可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。

改造城中村 村民入社保

广州将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在册的138条“城中村”整治改造任务。杨箕、琶洲、冼村等52条“城中村”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,将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。

全面改造的“城中村”按照“改制先行,改造跟进”的原则,将农民转为居民,村委会转为居委会,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股份制企业,土地转为国有,纳入城市管理和保障体系。抓紧实现改造改制后居民纳入全市社保体系,切实做到“同城同待遇”。

“城中村”全面改造专项规划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要充分听取改造范围内村民的意见,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%以上成员同意后,由区政府报请市“三旧”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。

纳入“城中村”综合整治范围内,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保留的部分建筑物,经全面整治且通过市“三旧”改造办公室审查的,可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。

“城中村”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原有合法产权的房屋,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复建补偿、货币补偿,或者二者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。

全市52条

全面改造

“城中村”

名单:

越秀:杨箕、登峰、西坑、瑶台

海珠:官洲、琶洲、沥滘、红卫、东风、三滘

荔湾:花地、茶滘、东漖、西塱、坑口、坦尾、河沙、五眼桥、西郊、东塱、南漖、沙洛、海南、海中、海北、增滘、龙溪、葵蓬

天河:猎德、冼村、石东、林和、石牌、棠下、棠东、小新塘

白云:三元里、萧岗、江夏、陈田、棠下

黄埔:文冲、横沙、下沙、长洲、深井、茅岗、南岗,

萝岗:黄陂、玉树、暹岗、华沙

旧厂房

原址建筑经文化部门认定属工业遗产的,应按规划要求成片保留使用。

企业自己改 禁建商品房

广州市辖区内“退二”企业用地及国有和集体低效利用的旧厂房、旧仓储、旧站场、旧市场等,均纳入旧厂房改造之列。其中国有用地可选择自行改造,补交地价;公开出让,收益支持;公益征收,合理补偿三种模式。

对于申请改造地块可单独开发、无需纳入政府统一储备开发整理的,可由企业自行开发改造(商品住宅除外)。原址建筑经文化部门认定属工业遗产的,应按规划要求成片保留使用。

公开出让的旧厂房今年底前完成搬迁、拆除的,按成交价10%追加补偿比例。

2010年1月16日

廣州舊城改造前須經九成居民同意

本報訊 (記者 黃麗娜) 廣州市現有“三舊”(舊城鎮、舊村莊、舊廠房)等低效用地約74平方公里。記者最近獲悉,廣州將在最新出台的《關於加快推進“三舊”改造工作的意見》、《關於廣州市推進舊城更新改造的實施意見》、《關於廣州市推進“城中村”(舊村)整治改造的實施意見》等“一攬子”意見的指導下,力爭用10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市“三舊”改造工作;用3-5年時間基本完成城市重點功能區的舊城成片重建改造工作、“城中村”全面改造工作及不符合城鄉規劃的舊廠房搬遷改造工作。

【舊城改造】

九成居民同意才能改造

《意見》明確了廣州舊城更新改造的“拆、改、留”三種模式———對危破房分佈相對集中、土地功能佈局明顯不合理或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區域,實施成片重建改造;對零散分佈的危破房或部分結構相對較好、但建築和環境設施標準較低的舊住房,實施零散改造;對歷史文化街區和優秀歷史文化建築,將按照“重在保護、弱化居住”的原則,疏解居住人口。《意見》還首次提出“探索採取出售文化保護建築使用權或産權的方法,引進社會資金建立保護歷史文化建築的新機制”。

為解決舊城改造的拆遷難題,廣州將試行舊城更新改造“事前征詢制度”。第一輪,征詢改造區域居民意願,同意改造戶數的比例達到90%以上(含 90%)的,方可啟動改造。第二輪,征詢改造區域居民對補償安置方案的意見,在規定時間內,簽訂附有生效條件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居民戶數達到2/3 以上(含2/3)的,方可實施拆遷。

對於市民關心的舊城更新改造範圍內房屋的拆遷補償安置問題,《意見》提出,可試行以被拆遷房屋的市場評估價為基礎,增加一定的改造獎勵、套型面積補貼和搬遷獎勵。被拆遷人可選擇貨幣補償、本區域就近安置和跨區域異地安置3種補償安置方式。

【城中村改造】

村集體可自主招商融資

廣州目前有在冊“城中村”138條。《意見》表示,將力爭在未來10年內基本完成全整治改造任務,其中位於越秀、海珠、荔灣等城市重點功能區的 52條“城中村”改造將在3至5年內完成。

《意見》提出,將對石牌等52條“城中村”,以整體拆除重建為主,3至5年內全面改造。其改造方案要經村集體經濟組織80%以上成員同意才可報批。除市政府土地儲備項目外,未來5年全面改造項目的土地純收益的60%用於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,剩餘的由市區按八二分成。

對位於重點功能區外,但環境較差、公共設施不完善的“城中村”,以改善居住環境為目的進行綜合整治,在經80%以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的前提下,允許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進行綜合整治招商融資。

據悉,此前的城中村改造,村民住上的新居都屬集體房産證。此次《意見》中明確,全面改造項目的安置房(含非住宅復建安置房)可辦國有房産證,並注明未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。安置房交易轉讓時,業主只需按基準地價的30%繳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。

為保障被拆遷人的利益,改造主體應優先建設復建安置房,確保被拆遷人及早入住,舊村未拆除、安置房未建成的,除公建配套和消防工程外的其他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;抓緊實現改造改制後居民納入全市社會保障體系,切實做到“同城同待遇”。

【舊廠房改造】

自行開發須補交出讓金

對於廣州的舊廠房區,《意見》提出,舊廠房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搬遷、拆除的,可按成交價10%追加補償比例,在2012年底前完成的,按成交價 5%追加補償比例。舊廠房可由企業自行開發改造(商品住宅除外),並按規定補交土地出讓金。

52條全面改造

“城中村”

越秀區:楊箕、登峰、西坑、瑤台

海珠區:官洲、琶洲、瀝滘、紅衛、東風、三滘

荔灣區:花地、茶滘、東漖、西塱、坑口、坦尾、河沙、五眼橋、西郊、東塱、南漖、沙洛、海南、海中、海北、增滘、龍溪、葵蓬

天河區:獵德、冼村、石東、林和、石牌、棠下、棠東、小新塘

白雲區:三元裡、蕭崗、江夏、陳田、棠下

黃埔區:文沖、橫沙、下沙、長洲、深井、茅崗、南崗

蘿崗區:黃陂、玉樹、暹崗、華沙

2010年1月7日

財話短說百田石油申請轉主板

財話短說百田石油申請轉主板

▲百田石油( 8011)公佈,昨日向聯交所遞交轉板申請,建議將股份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,但最終時間表仍未落實。